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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指南(附入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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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
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我市用人单位就业

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

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

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参保地均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

符合条件且稳定就业满6个月

注: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

申请途径:

线上申请网址: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

补贴标准

按博士每人10000元,硕士每人7000元,其他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。

所需资料

(1)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表》;

(2)高校毕业生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(电子证照核验);

(3)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;

(4)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。

咨询电话:

汕尾市人社局:0660-3299098

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:0660-3828702

市城区人社局:0660-3362283

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:0660-3828704

海丰县人社局:0660-6893278

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:0660-6600180

陆丰市人社局:0660-8826111

陆丰市就业中心咨询台:0660-8883428

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:0660-8123323/8123322

陆河县人社局:0660-5660057

陆河县就业中心咨询台:0660-5662698

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委组织部:0660-3438022

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:0660-82553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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