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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见习留用补贴申请指南(条件+材料+ 流程)

11-25     浏览量:14

申请条件

1、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人员

2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

补贴标准

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。

申请材料:

1、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

2、见习协议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;

3、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(超过24岁且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);

4、单位银行账户。

申请核发程序:

见习单位在相关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后,可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除对其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外,还应核验相关人员参保记录,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。补贴申请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提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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